阿波羅網孫瑞後報導/近期,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7項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新增了三種規範類退市情形。其中一項規則宣稱,擬將連續2年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者無法表示意見,或者未按照規定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納入退市風險警示範圍,第三年再次觸及前述情形的,將被終止上市。
民眾表示,這是表明允許上市公司連續兩年造假,「中國怎能有這麼荒唐的法律?」
「世界怎麼會有這麼無知的法律?上交所難道是法肓嗎?怎會公然允許上市公司連續兩年造假呢?」
章立凡在X平台留言說:「因為它是『上交』所,要把一切上交給黨……」
ehenhen2017說:「把個新任證監會主席吹捧到如何鐵面無私,這下顯形了。只要被發現是財務造假,這就是刑事案了,懲罰才只是退市?某家企業做假賬,不過才罰幾十萬,退市的確是最嚴厲的處罰了。」
Amateur說,「見怪不怪了。」
Leo Xu表示,「犯罪成本太低了,一旦造假,誅滅9族,你看看誰敢。」
木華山認為,「這是最好的宣傳,讓大家明白共匪的所謂股市是什麼。」
bks說,「連續兩年造假真的不算什麼,有的人可以做到連續幾十年都在撒謊。」